債券的種類分為很多種,今天全篇一一普及,搬好板凳,做好筆記喔。片尾有債券跟其他投資產品的比較,讓你們更進一步的認識和了解債券,趕快行動起來。
債券分類一、按發行主體劃分
1.政府債券:政府債券是政府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的債券。主要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券等,其中最主要的是國債,國債因其信譽好、利率優、風險小而又被稱為"金邊債券";
2.金融債券:金融債券是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在我國金融債券主要由國家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等政策性銀行發行。金融機構一般有雄厚的資金實力,信用度較高,因此金融債券往往有良好的信譽;
3.公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的發行主體是股份公司,但也可以是非股份公司的企業發行債券,所以,一般歸類時,公司債券和企業發行的債券合在一起,可直接成為公司(企業)債券,其信用風險一般高于企業債券。
二、按債券形態分類
1.實物債券(無記名債券):實物債券是一種具有標準格式實物券面的債券,簡單地說就是發給你的債券是紙質的而非電腦里的數字,在其券面上,一般印制了債券面額、債券利率、債券期限、債券發債券行人全稱、還本付息方式等各種債券票面要素。其不記名,不掛失,可上市流通;
2.憑證式債券:憑證式國債是指國家采取不印刷實物券,而用填制"國庫券收款憑證"的方式發行的國債,也被稱為"儲蓄式國債",從購買之日起計息,可記名、可掛失,但不能上市流通。與儲蓄類似,但利息比儲蓄高;
3.記賬式債券:記帳式債券又稱無紙化國債,指沒有實物形態的票券,以電腦記帳方式記錄債權,通過證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我國通過滬、深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發行和交易的記賬式國債就是這方面的實例。如果投資者進行記賬式債券的買賣,就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
三、按募集方式分類
1.公募債券:公募債券是指向社會公開發行,任何投資者均可購買的債券,向不特定的多數投資者公開募集的債券,它可以在證券市場上轉讓;
2.私募債券:私募債券是指向與發行者有特定關系的少數投資者募集的債券,其發行和轉讓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私募債券的發行手續簡單,一般不能在證券市場上交易。
四、按能否上市分類
1.上市債券:可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債券為上市債券,上市債券信用度高,價值高,且變現速度快,故而容易吸引投資者,但上市條件嚴格,并要承擔上市費用;
2.非上市債券:非上市債券是指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只能在場外交易,流動性差。一般說來,不能轉讓的債券,不具流通性,持有人在蒙受損失時無能為力,作為補償要給予較高的利率才能抵消其風險。
五、按債券是否記名分類
1.記名債券:記名債券是指債券上記載債權人的姓名或名稱,并在發行單位或代理機構進行登記的債券。轉讓時原持有人要背書,辦理相應的過戶手續。通常記名債券可以掛失;
2.無記名債券:不記名債券為發行公司或政府沒有把債券所有人姓名登錄在名冊上的債券,持券人只憑息票領取利息。好處是投資者的身份保密,壞處是投資者一旦損毀或失去債券便難以證明其擁有人的身份。
六、按是否可轉換劃分
1.可轉換債券:一次到期債券是發行公司于債券到期日一次償還全部債券本金的債券;
2.不可轉換債券:不可轉換債券是指不能轉換為普通股的債券,又稱為普通債券。由于其沒有賦予債券持有人將來成為公司股東的權利,所以其利率一般高于可轉換債券。
七、按財產擔保劃分
1.抵押債券:抵押債券是以企業財產作為擔保的債券,按抵押品的不同又可以分為一般抵押債券、不動產抵押債券、動產抵押債券和證券信托抵押債券。一旦債券發行人違約,信托人就可將擔保品變賣處置,以保證債權人的優先求償權;
2.信用債券:信用債券亦稱"無擔保債券"。沒有以指定的財產抵押為保障,完全以公司的良好信譽而發行的債券。信用債券持有者對發行人所有未用于其他債務進行抵押的資產具有一般債權人的求償權。同時,信用債券持有者對那些已抵押資產超出其保障債券所需要的部分也有求償權。與有擔保債券相比,信用債券的持有人承擔的風險較大,因而往往要求較高的利率。
八、按計息方式分類
1.單利債券:單利債券指在計息時,不論期限長短,僅按本金計息,所生利息不再加入本金計算下期利息的債券;
2.復利債券:復利債券與單利債券相對應,指計算利息時,按一定期限將所生利息加入本金再計算利息,逐期滾算的債券;
3.累進利率債券:累進利率債券指年利率以利率逐年累進方法計息的債券。累進利率債券的利率隨著時間的推移,后期利率比前期利率更高,呈累進狀態。
九、按付息的方式劃分
1.零息債券:零息債券,也叫貼現債券,是指債券券面上不附有息票,在票面上不規定利率,發行時按規定的折扣率,以低于債券面值的價格發行,到期按面值支付本息的債券,是期限比較短的折現債券;
2.定息債券:固定利率債券是將利率印在票面上并按期向債券持有人支付利息的債券。該利率不隨市場利率的變化而調整,因而固定利率債券可以較好地抵制通貨緊縮風險。
3.浮息債券:浮動利率債券的息票率是隨市場利率變動而調整的利率,其利率通常根據市場基準利率加上一定的利差來確定,往往是中長期債券。
十、按能否提前償還劃分
1.可贖回債券:可贖回債券是指在債券到期前,發行人可以以事先約定的贖回價格收回的債券。公司發行可贖回債券主要是考慮到公司未來的投資機會和回避利率風險等問題,以增加公司資本結構調整的靈活性;
2.不可贖回債券:不可提前贖回債券是指只能按債券期限到期還本,而不能提前償還本金予以收回的債券。
十一、按償還方式不同劃分
1.一次到期債券:次到期債券是發行公司于債券到期日一次償還全部債券本金的債券;
2.分期到期債券:又稱附息債券和息票債券,是在債券到期以前按約定的日期分次按票面利率支付利息,到期再償還債券本金,期到期債券可以減輕發行公司集中還本的財務負擔。
十二、按是否盈余分配分類
1.參加公司債券:債權人除享有到期向公司請求還本付息的權利外,還有權按規定參加公司盈余分配的債券;
2.不參加公司債券:債權人只享有到期還本付息的權利,不參與公司盈余分配。
十三、衍生品種
1.發行人選擇權債券:發行人選擇權債券,是指發行人有權利在計劃贖回日按照面值贖回該類品種,因此該類債券的實際存續期存在不確定性。
2.投資人選擇權債券:投資人選擇權債券,是指投資人有權利在計劃回售日按照面值將該類品種賣還給發行主體,從實際操作角度來看,投資人賣還與否依然是借助于遠期利率與票息的高低比較來判斷。
3.本息拆離債券:本息分離債券經常被稱為零息債券,是一級發行市場的概念范疇,進入流通市場后,為零息債券,它實際上是零息債券的衍生產品
4.可調換債券:可調換債券是指一種可按確定價格將債券持有者的約定買賣權轉換為其他類型證券的債券,通常為普通股可調換債券。在與低息票利率的股票交換過程中,可調換債券的持有者將可能會獲得資本收益。
股票和債券雖然都是有價證券,都可以作為籌資的手段和投資工具,但兩者卻有明顯的區別。
1.經濟利益關系不同: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系。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系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2.風險性不同: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對象,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對象,其交易轉讓的周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
另外,在公司交納所得稅時,公司債券的利息已作為費用從收益中減除,在所得稅前列支。而公司股票的股息屬于凈收益的分配,不屬于費用,在所得稅后列支。這一點對公司的籌資決策影響較大,在決定要發行股票或發行債券時,常以此作為選擇的決定性因素。
3.發行主體不同: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4.收益穩定性不同: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5.保本能力不同: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余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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